近年来,蓬安县非法客运屡禁不绝,治理工作从未间断。自2006年以来,在蓬安县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交警、乡镇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3560台次,人员13200人次,暂扣“黑摩的”1300台次,“黑长安”450余台次。但由于非法客运违法的隐蔽性、执法取证的局限性、部门的联动性以及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等诸多实际困难,治理效果始终不够明显,且有日益猖獗之势。
表现特点
通过调查,县境“黑车”经营情况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数量及分布看,大多乡镇存在非法客运“黑长安”,尤以罗家、河舒、巨龙、徐家等区中心场镇居多,多则5-6辆,少则1-2辆,且普遍存在5-30辆不等的“黑摩的”。城区“黑摩的”约250台左右,全县常年从事非法客运的轿车约60-80辆左右。
第二,从类型及经营形式看,轿车、长安之星等小型面包车主要从事包车业务;小型货车、轻便摩托车主要以逢场天拉客为主。近年来,黑车车型有向中高档发展的趋势,如雪铁龙、富康、捷达、比亚迪、现代等;经营规模亦日趋灵活,有职业和非职业的,有季节性和长期性的。职业和长期经营的有出租类“黑车”(如租给婚庆公司使用),有包车类“黑车”,也有散客类“黑车”;而非职业和季节性经营的有练习驾驶技术的,有客源旺季(如春节)临时经营的,也有为回收成本(接近报废)侥幸经营的,等等。
第三,从经营人员看,一是无业或失业人员;二是下岗职工和城郊农民;三是工商业经营人员;四是部分公务用车人员;五是职业经营者。
第四,从逃避打击的形式看,“黑车”经营者大多设有固定“耳目”,以加速逃逸、就地甩客而逃避查处,处罚时则相互串通、死缠硬磨,甚至以死相逼,规避打击。
成因分析
第一,利益驱动。该县自2000年就全面取缔了城区机动、人力客三轮,并先后拍卖了2条线路13台公交车和五批100台出租车的经营权,行业部门加强了管控,个人申请营运难度较大。
以该县第五批拍卖的一台富康牌出租车经营权(2006年1月)为例,其年均费用为10.5588万元(其中:车辆折旧1.0万元;经营权1.8万元;保险费1.1万元;养客费0.4428万元;企业管理费0.12万元;营业税0.276万元;证牌、气瓶、“三表”年审<检>费0.04万元;二级维护、修理费0.54万元,聘请驾驶员工资2.64万元;燃气费2.60万元),而同车型“黑车”成本仅为4.9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辆临近报废的出租车非法营运,其成本回收也就1-2年时间。再如:据测算,一辆“黑长安”同比合法经营车辆年均节约1.5万元左右的支出。
第二,道路客运市场不规范。
1.城市公共交通布局不合理。公交线路布局不合理,覆盖城区范围窄,班次间隔时间长,人口不集中、客源不稳定、空驶率高的区域成为滋生“黑车”的福地。
2.农村客运线路布局不合理。目前蓬安县内班线(县城通达乡镇)39条143辆,县际班线6条,市际班线2条。但乡际班线(相邻乡镇间短线班车)仅开通1条,“黑车”以路线较长、方式灵活的优点和“门对门,村对村,乡对乡”的形式受到普遍认可。
3.运价不合理。正规公交、出租车除缴纳国家税收及各种规费外,尚需向所属公司交纳有关费用,而“黑车”因偷漏国家企业税费,运营成本低廉,迎合了部分群众的经济消费需求。如城区“黑摩的”运价一般1-2元/人·次,而出租车定价为:3公里内的起步价4元(22:00-6:00即夜间为5元),超过3公里,按1.2元/公里基数递增(夜间1.4元/公里)。又如:该县目前1、2路公交车定价为城内1元,到终点(分别为火车站、锦屏镇)则升为2元,群众普遍反映价格高。
第三,行业执法难度大。
1.道路运输法规自身存在缺陷。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自由裁量权幅度大。如:道条规定“2-10倍罚款”、“3-10万罚款”等,其实际操作性不强。
2.治理经费短缺无保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至今属于授权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县级财政投入少,市交管处所拨经费只能基本保障人员工资及工作运转,专项“打黑”经费严重短缺。
3.执法取证手段乏力。行业对执法着装、不能超区域执法、不能过于追赶“黑车”(出于安全考虑)等限制性规定,对隐蔽性经营的“黑车”而言,取证难度很大。管理部门有时抓到车主,终因乘客庇护、不配合取证而中断查处。部分报废“黑车”本身价值不高,一旦被查,要么弃车甩客逃跑,要么拒绝处理。部分“黑恶”势力的“黑车”公然强行抢车,执法部门因不具备强制带离现场、传唤等强制手段,自身人身安全都难保障,更谈不上取证查处了。
4.没有形成治理合力。部门间没有形成长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单靠行业部门唱独角戏、孤军作战,效果不明显。个别部门及领导缺乏大局观念,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在购车、使用、处罚环节为“黑车”说情;各乡镇对“黑车”的社会危害性和打击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为图便宜、方便乘坐“黑车”,甚至对执法人员围攻谩骂,阻挠执法,直接助长非法客运。部分“黑车”经营者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执法部门多以调解为主,威慑力不强。
对策措施
非法客运治理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构建部门联动的长效治理机制,方可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经营行为。
一、完善制度,目标管理
1.建章立制,增强法规的操作性。争取政府或人大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交车、出租车,城区摩托车,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等管理规定,细化道路运输法规。
2.强化组织纪律约束。由组织(人事)、纪委(监察)、安监等部门出台文件,严禁公务人员租用非法营运车辆,严禁为“黑车”说情、充当“保护伞”,违者依法予以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
3.纳入目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原则和“一岗双责”办法,将“打黑”工作纳入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迎省检、创国卫”县城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工作进度,对租车人(单位)予以教育、处罚、组织谈话,自觉做到不乘坐、不包庇、不参与。
二、抓住源头,规范市场
1.合理布局公交出租车。合理预测和布局城区公交、出租车覆盖范围和投入数量,科学调整运价(可由德运、宏运出租公司组织,报物价部门批准,将出租车起步价降为2-3元/2公里),减少垄断利益,缩小“黑摩的”生存空间。
2.增开农村客运班线。在农村客运中大力推广以股份经营闯市场、优质服务赢市场、以人为本兴市场,实行“五统一”公司化运作。推行农村客运线路拍卖制和服务质量招投标制,通过增开农村客运班线等办法,大力培育乡际班线客运市场。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对购车时间短、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客运条件的车辆,在一定数量、范围内改由南运集团蓬安分公司控股经营,准许其参与乡镇道路运输,以安全舒适的车辆代替“黑长安”占领市场。
3.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出租车行业自治,发挥自律作用,调动合法客运经营者参与“黑车”治理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
1.加强运政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管理部门及运政执法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序列,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由财政足额预算安排“打黑”专项工作经费,添置调查取证设备,提升执法素质,确保“打黑”工作科学可持续开展。
2.加大执法取证力度,确保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创新举措、推行举报制度,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对举报情况紧急的尽快处理,个别复杂的调查后再作处理。
3.增设法院执行室。由于“打黑”必然使违法者利益受损,无法避免谩骂、刁难甚至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运管部门应制订应急预案,并由政府协调,争取在运管部门设立法院执行室,依法依规对不接受处理的作出强制执行,为运政执法提供宽松的环境保障。
四、关注弱势群体,维持和谐稳定
在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的同时,由政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劳动保障、民政、街道社区对“黑车”经营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摸底,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不符合的引导他们合法经营。
五、部门协作,联合治理
1.构建“打黑”联动机构和信息网络。按照构建“一牵头”(政府牵头)、“三联动”(跨区联动、部门联动、社会联动)的机制要求,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挂帅的高规格的治理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运管部门为主体,安监、监察、公安交警、工商、乡镇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大队(常设机构),推行举报制度,互通信息、密切协同,共同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把“打黑”引入乡镇和社区,构筑服务平台,扩大治理成效。
2.加强法规宣传。从调查情况来看,大约40%~50%的人只知道买车赚钱,不知道国家对道路客运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片面认为车是自己买的,拉人挣钱犯哪门子法?更有个别领导认为,现在讲“和谐”,摩托车拉客正好满足了群众出行需求,也是解决当前乡村不通客车、物流不畅的最好方式,更为下岗人员开辟了一条就业门路,缓解了政府的安置压力,只要作到安全未尝不可。
所以,有必要大力宣传非法客运的危害性、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县“四办”(县委、政府、人大和政协办公室)的文秘人员、行业管理人员联合开展“黑车”治理工作调研,多向有关领导汇报,求得领导重视。二是运管、公安交管和城管部门要将打击“黑车”放在常年安全工作及当前县城“迎省检、创国卫”工作的高度,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三是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乡镇要将宣传寓于治理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县乡村三级广播网络、杂志、互联网、安设电子眼等多种途径宣传非法营运的巨大危害,宣传治理法律法规,监控“黑车”运营动态,构筑社会防线,获取群众对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不但自觉拒绝“黑车”,而且积极举报。
3.部门联手,重拳出击。在县“打黑”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由公安、城管部门整治高架摩托车入城和乱停乱放问题。由法院执行室、公安及时处理暴力抗法、无理取闹、干扰执法部门正常执法者。由运管部门根据“黑车”出没规律,采取“算好时间差、守好关键点、选好突破口、过好证据关、布好监控网、打好联动战”六大策略,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全方位搜索,依法取证、暂扣、处罚。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路面零散揽客“黑车”开展取证并抄告运管部门,加强路面监控。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开展宣传、调查摸底及前期取证工作,消除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客运市场。由新闻媒体全程介入治理过程,及时曝光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作者单位:四川省蓬安县交通局)
图注:部门联动治理机制的缺失和社会对“黑车”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黑车”治而不绝,死灰复燃。(摄影/蓬安县交管所 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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