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应急预案修订正当时 |
| From: 《运输经理世界》2008年第6期总第340 期 Author: 张起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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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地震震动了整个中华大地,面对上天的考验,全国人民凝聚一心,表现出不屈服于自然的决心,一幕幕感人场面无法言语。
在此期间,受灾区“生命线”被严重损毁,眼看着废墟下一个个生命垂死挣扎,我们的救援人员却因交通阻隔无法立即施救;眼看着一批批救援物资送达灾区,却无法最先运送到重灾区;眼睁睁任凭黄金救援时间一秒秒流逝,我们的道路抢通工作却依然非常艰难……
焦急中,公路成为国人公认的“生命之路”。交通运输部门审时度势,组织周密、指挥得当,第一时间派出领导、专家组和工程抢险人员深入灾区,在道路损毁严重、余震不断、抢通作业面狭窄等不利条件下,以最快的速度抢通保通。
但是,灾难中,“生命线”以血的代价发出的呼号却不容忽视:道路运输的应急机制还需在不断总结中加强,道路运输的应急保障体系还需在不断累积经验中完善!
而在此之前,今年年初我国南方大范围冰冻雨雪灾害天气已经发出了这样的警示!雪灾中,道路运输本身受阻,整个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因此一度陷入瘫痪,损失惨重。
对于“生命线”的两次呼号,我们该如何总结?在震灾降临之前,道路运输的应急保障准备如何?
当救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时,本刊记者就公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在我国的建设情况采访到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虞明远研究员。
雪灾之后,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以他为首的专家组参与完成了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公路领域应急预案进行时
“我们国家对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认识是与国家应急体系的建设同步的。”谈起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虞明远最先回忆了国家应急体系的建立过程。
“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在1000到3000美元之间是突发事件的多发期,而我们国家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这既是关键的发展期,也处于矛盾的凸显期。”对于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灾难,虞明远如此解释。
据了解,2003年,一场令国人惊心的SARS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国家应急办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突发事件给国家造成65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相当于当年中国GDP总量的6%。
2004年,我国共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全年各种突发事件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虽然较2003年有所下降,但仍然高达4550亿元之巨。
这样的数字告诉我们,对于突发事件,只有未雨绸缪,提早建立一个完备的应急保障体系,才能在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SARS之后,我国开始从真正意义上重视和建设国家应急保障体系。
“几乎每次突发事件的发生,都需要公路交通运输的应急保障。渐渐,大家认识到,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虞明远介绍,也是在SARS之后,2004年,交通部联合卫生部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这是真正意义上有关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第一个政府性规定。
而后,交通部又结合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下发了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期间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这是交通系统第一个以文字形式留存的应急保障预案,尽管该预案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国务院于2005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是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并由此构建了由一个总体预案、25个专项预案、80个部门预案组成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其中国家专项预案中涉及到交通运输领域的有2个,即:《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部门预案中,交通运输领域有3个,即:《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邮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虞明远介绍起交通部的应急预案建设概况。
2005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交通部正式下发了《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这是公路交通领域作为总纲领性的第一部应急预案,为整个公路交通系统以后的应急保障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如此这般,公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重要性经历了一个逐步凸显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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