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重拳之下外挂依然? |
| From: 《运输经理世界》2007年第01期总第335期 Author: 余锦境 马美红 |
|
2007年6月1日,交通部等八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外挂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通过一年左右的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和纠正机动车外挂现象,严厉打击各种逃漏缴国家税费的不法行为,基本实现地区之间和车户之间税费负担相对均衡,加快建立公平、有序的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和经济运行秩序。
事实上,早在八部委发文之前,不少地市的交通征费稽查部门就已经在多年前开始协调解决外挂问题。
而外挂车在转籍时阻力重重,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外挂车主向其外挂地提出申请,要求将自己的车辆转籍,常常会和原来挂靠的运输公司发生矛盾,甚至发生流血事件。
近两年,贵州和吉林等省也打响了集中治理外挂车辆战役,对一些外挂车采取了强制转籍和严厉扣罚的措施,结果在一些城市引发了车主和运输公司的不满。
在四川,尽管交通部门已明确要求外挂车必须转籍。但目前仍没有非常有效的办法。一些拥有大量挂靠车辆的地区甚至规定,入户车辆永远不能转籍。此类“霸道条例”也极大地阻碍了外挂车整治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外挂车车籍地车管部门之所以给外挂车上牌照,一方面是因为车籍地地方政府为了获得不需要管理成本的税费收入,执行低标准的收费政策,并把上牌条件放得很宽;另一方面是部分车籍地车管部门唯利是图,给钱就发证。因此,亟需对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继续或变相实行税费“优惠征收”、提供特别“上门服务”的单位进行查处,并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鉴于各地争夺税费是外挂车产生的重要因素,也有不少声音认为,治理外挂车除了要给外挂车准确定性,规范治理模式外,还需要国家尽早实施燃油税改革,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从而更有效地杜绝外挂车的产生。
|
| 版权归《运输经理世界》杂志社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
|
|
|
|
|
图片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