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08年实施 商用车油耗将下降10%~15% 12月3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GB20997-2007,简称《标准》),并称《标准》定于2008年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实施后将使得我国汽车节能标准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使轻型商用车油耗下降10%~15%,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实施取得成功后,这一次转向了商用车。
据介绍,该《标准》实施的对象主要是总质量在3.5吨以下、通常为9~12座的轻型商用车,在我国主要包括轻卡、轻客等。 目前它们的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因此降低轻型商用车的能耗对整个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新认证基本型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的在生产车及其变型车应符合第一阶段限值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本《标准》的所有车辆应符合第二阶段限值要求。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15%。
据了解,《标准》从2005年就开始制定,在制定过程中统计和分析了19家单位提交的252个车型(载货汽车217个,客车35个)的燃料消耗量,根据轻型商用车结构,结合轻型商用车的特点确定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料经济性评价体系采用与乘用车有所不同的方式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于2005年7月1日实施后,有效地配合了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乘用车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到2006年底,累计节约汽油约118万吨,直接经济效益达到70多亿元。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2006年与2002年相比新车的全国平均燃料消耗量从2002年的9.11L/100km,下降为8.06L/100km,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平均下降了11.5%,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实施取得了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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