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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机制亟待完善
出租汽车行业依然是运行机制很脆弱、发展不稳定的行业。尤其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的重新配置、原行政审批车辆的经营期限核定、公司化经营等,处理不好就引发矛盾,造成信访和上访。当前,温州市虽然解决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期限等敏感问题,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司机收入、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诸多机制问题也亟待解决。
1.运力平衡机制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运力投放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人员流动、城市道路等指标,科学合理调控投放总量。我国城市出租汽车投放基本上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审批发展制,一种是有偿使用制,还有一种是服务质量招投标,由于每个城市的基础和环境差异很大,每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基于我国的国情,新增运力投放应以延续原投放方式为宜。
2.运价联动机制
建立出租汽车行业油运价格联动机制,通过适时调整运价,收取燃油附加费等方式,疏导价格矛盾,符合行业稳定发展政策。
基于出租汽车行业的特殊地位,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并由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直接下达财政补贴。浙江省取消向出租车经营者收取的客运附加费及运管费,每月减轻出租车经营负担300元,然而,这还是不能改变出租车行业因油价上涨而面临的困境,出租车驾驶员的收入呈不断下降趋势。
3.准入从严机制
把好驾驶员准入关是行业管理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笔者认为,出租汽车价格、承包价格应由市场决定,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干预,但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数量,管理部门可以调控。调控的意义有三:一是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二是可以提高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含金量,促使驾驶员爱惜、爱护本行业;三是可以引导经营者合理制定承包价格,让利于驾驶员,提高驾驶员的收入水平,维护行业的和谐稳定
4.更新务实机制
出租车型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定位相适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们生活水平、旅游业发展等指标合理选定。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出租汽车应鼓励更新为小排量、低排放、低油耗、环保型车辆。
5.管理创新机制
一要模式创新。充分发挥GPS卫星定位系统的作用,提倡“叫车”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集餐饮、加油、维修、洗车、休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出租汽车服务区,合理布局出租车候车区、停靠点。
二要服务创新。可以成立出租车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品牌出租汽车车队,并在市区开展出租汽车受托管理服务、驾驶员中介服务等业务。品牌出租汽车、受托管理车辆隶属关系按现行政策保持不变。
三要监管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稽查装备,提高稽查效率,充分运用高科技的PPC无线稽查系统、对讲机等稽查装备实施有针对性的稽查,提高稽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作者单位分别为:江苏大学交通运输系、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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