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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国标新鲜公示
From: 《运输经理世界》2007年第08期总第330期    Author: 熊燕舞

        快递行业一度是“三无”行业—无标准、无定义、无统计,这一状况可望在近期有所突破。然而,《快递服务标准》意欲先于新《邮政法》而出台,确实值得业界仔细玩味。

        7月5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公布了曾经六易其稿的《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快递业的第一个国家标准的雏形构架完毕。

        该标准由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正式公布是想要“广泛征求各市场主体及广大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快递服务标准化,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快递是新兴业务,国家对快递一直没有明确定义,对快递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这对快递业的管理、统计、协调等都带来过困难。

        记者就标准一事联系到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他说:“一个新生事物,必须经过不断发展,形成规模,大家才会想到要定义和标准,这是一个从量到质的发展过程。现在,我认为已经初步具备了制定标准的条件,因为快递业已经影响到几亿人的生活。”

        “没有对定义、范围、行业属性明确的界定,市场主体的归属和身份就无法准确识别。没有全国统一的快递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缺失,管理就比较混乱,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这项标准在《邮政法》尚未出台之前推出,就使得标准缺乏了一些前提条件和基本要素。总体上看是件好事,但是仍然具有一定的探索性质。”

        有灵通人士告诉记者,《快递服务标准》的出台很可能作为今后新《邮政法》中处罚部分的基础,成为规范国内快递行业的法律标准,这切实让以前不怎么关心“标准”的业界人士转换了思路,开始聚焦这项“服务标准”。

        仔细研读标准,发现其中对快递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服务费用、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都做出细节规定。按照其中的一些条款来看,定会对规范与整肃快递业有所助益,能够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其中最惹人眼目的当属“快递服务费用的最低价格标准”,同城快递服务费不应低于8元/件,1个工作日送达,国内异地快递服务费不低于12元/件,3个工作日送达。

        如果严格按照标准,那么快递服务费将会涨价。标准起草组在编制说明中指出,“在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国内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18家具有代表性的国有、民营、外资快递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后得出的。从全国统计调查的情况来看,同城快递的平均单价是8.9元,国内异地快递的平均单价是22.6元。”

        不幸的是,目前在一些竞争充分的区域,很多同城快递是3~5元。国内异地快递也在8~10元。利用最低价格标准来限制恶性竞争,制定标准者确实煞费了脑筋,但效果如何、会不会遭遇民营快递企业的强烈反驳,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另外,就以往的经验来看,对于标准起草的争议性往往在于—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其服务质量、价格水平是否真正具有代表性,是否真能代表多如牛毛的快递企业?标准制定方通过简单的调研,会不会出台一份对市场不利的标准?这些似乎也值得继续商榷。

        更有人士认为,《快递服务标准》先于新《邮政法》而出台,无疑将加大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监管的话语权,并成为《邮政法》制定的部分基础。

《快递服务标准》的其他看点

■ 快递服务时限有标准。同城快递服务最长时限为1个工作日,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最长时限为3个工作日。
■ 快件的重量大小有限制。为便于快件的收寄、投递和运输,快递单件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快件个头不能大于单边150厘米。
■ 损坏赔偿有标准。针对目前快递损坏赔偿纠纷比较多的现状,征求意见稿规定,信件类快件按照本次服务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快件赔偿则按照国内快件不低于20元/公斤、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赔偿。
■ 彻底延误期限能索赔。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内快件彻底延误期限是7个日历天;国际快件彻底延误期限是10个日历天。快递公司在彻底延误期限内不能送达快递,消费者有权按快递丢失为理由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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