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营之争”、“监管之争”、“委托之争”、“《邮政法》修改之争”,从1979年6月中国引进快递服务业开始,这个行当即卷入重重论战之中。邮政部门的专营权和监管权、“一委托四不准”政策、立法内容是否合理,都成为论战的热门话题。
长期政企不分的邮政旧体制使官商之间积怨甚深,邮政部门“五位一体”——集政府官员、商人、法官、警察、立法者于一身——的模式,加浓了快递业发展竞争中的火药味道。
随着2006年邮政体制迈出政企分开的关键一步,邮政部门的角色调整正在进行,旧有的矛盾有所缓解,我国快递业界普遍有所期待,期待那些论战成为过往,期待邮政立法加速,期待市场竞争公平。
一些邮政部门的官员讲话开始出现新意,他们表示要为各类快递企业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表示政企分开让邮政部门的眼界变宽,表示在很多重大问题上政企呼声是一致的。
但是,多年来邮政部门的“围追堵截”和巨额罚单,让很多民营快递企业家仍对形势心存疑虑,大家都生怕这是一出新时代的“鸿门盛宴”。
局面多年胶着,促使诸多目光投向国外,以图镜鉴。人们发现,缩小邮政专营范围,开放快递增值服务市场,政企分开的新体制是先行者的重要经验。
像拥有超前思维的德国邮政和荷兰邮政,通过多年的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运作,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公众型企业,他们通过在本土的市场化和全球的扩张化,打造出DHL与TNT这样的快递业巨头,享誉全球。
诸多市场化实践为中国快递业改革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业界也逐渐达成共识:要健康发展快递业,必须促进改革,这是社会的需要,市场的需要,邮政自身改革的需要。
目前,为了满足大客户“一站式采购”的迫切需要,快递业服务正从商务文件和小包裹的递送,向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方向延伸。
同时,快递与运输的亲密关系也从运输衔接与服务协作上凸显。运输方式、运输系统之间的有效衔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快件寄递效率和服务质量,配送车辆进城、收费高及乱收费问题已成为限制快递企业提高经营能力的主要障碍,行政垄断和地方壁垒也消磨着快递业的服务质量。
相比交通运输问题,《邮政法》才是快递业健康发展中最重的砝码。现行《邮政法》制定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今日看来更像是一部《邮政企业法》。该法修改历时八年无果,迫使民营快递为了生存发展加紧呼吁,迫使邮政部门通过成立协会的“曲线”战略寻找机遇。
针尖对麦芒,博弈难休止。《邮政法》第九稿的现出江湖,让快递市场风云再起。业界尚未从“促进快递物流业发展座谈会”营造出的和谐氛围里走出,新的利益分割争斗序幕再次拉开。
谈起第九稿的神秘发布,人们不禁疑惑:“和谐快递”究竟是近还是远?想起各方提议的解决路径,人们暗自思索:突破僵局难道依然遥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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