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初,湖北省客运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副省长任世茂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交通厅厅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在省交通厅办公。现任主任为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陈兰平。该办公室建立了信息联络员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重要时段定期报告。
出租市场生机勃勃
必须继续提升服务
记者:近年来,湖北的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得卓有成效,我们是慕名而来。请问,您对当前湖北出租车市场形势的基本估量是什么?行业管理现状呢?
秦介飞: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呈现出勃勃生机,经营方式由过去的独户分散经营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方向发展,由单车分散经营逐步纳入出租汽车客运公司统一经营,实现了全行业统一管理。
现在,湖北省的出租汽车客运在城市公共客运中约占20%运量,已成为道路客运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被广大群众广泛认可的一种服务产业,对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求、方便群众乘车、改善城市形象和交通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出租汽车客运行业也为全省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开辟了一条有效途径。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已成为各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行业管理方面,法制建设已开始起步,管理体制正逐步理顺,行业管理正逐步加强,文明创建活动已普遍启动。
记者:我们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积极应对燃油价格上涨,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近几年来湖北省做了大量工作,如果总结一下,贵省所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
秦介飞:一是法制建设,已出台了《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266号令),经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即将作为条例出台;
二是对加强经营权管理作了有益尝试,基本规范了出租车有偿出让;
三是“创文明优质企业、创建文明出租车”的“双创”活动在全省全面开展,已成为提升出租车优质服务 的一个品牌。
记者:您是否关注出租车的实载率,请问您在管理中是如何描述市场供求关系的?
秦介飞:出租车有其自己的特性,实载率目前难以准确统计。我们比较关注其有效里程利用率,以每天跑多少趟次来计算。全省日趟次基本在47~59次。出租车的实载率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重要指标,我省的出租车的实载率基本合理,只有少数地方较低,大多数地方实载率大致在45%~65%之间。
企业利润来源于经营管理,而非垄断经营。政府可通过增加税收和向市场投放新的运力两种方式来控制利润。
记者:很多人将出租车定位为“特殊群体的一般出行和一般群体的特殊出行”,您是否同意?在此问题上,您认为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秦介飞:出租车不能作“特殊群体的一般出行”和“一般群体的特殊出行”这样的定位。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需求,大中城市和县市不同,不能简单地定位特殊与不特殊。我认为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是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层次的需求、普遍大众不同时段的需求。不能一概而论。
记者:有人认为GPS功能强大,不止于调度,还有利于收集真实信息,也有人认为这是资源浪费,甚至提出利用手机定位即可达到同样的目的,无须浪费钱财。您如何看待?
秦介飞:出租车的管理和应用需要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以满足乘客和管理的要求。GPS功能多,集报警、调度、定位、信息采集等于一体。我省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拟进行推广使用。
最关键的是经营权
最难的是理顺关系
记者:国内外的大量实践表明,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是法制建设、管理体制、经营权管理和经营模式。表现在湖北,您认为比较关键的是哪一个?
秦介飞:我认为,湖北省比较关键的是经营权管理问题。加强经营权管理,理顺企业和驾驶员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明确双方的经济收益问题,有利于促进出租汽车客运的进一步发展。
记者:那贵省出租车客运市场最难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秦介飞:目前,湖北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存在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企业和驾驶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未完全理顺,重点是企业与驾驶员的关系问题。
记者:出租车产权归属问题是近年来出租车司机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目前,几乎全国各个城市普遍存在出租车产权之争现象。出租车产权不清,政府、企业、司机权责不明,贵省是如何处理的?
秦介飞:出租车产权在我省是明确的。对于出租车产权不清,政府、企业、司机权责不明的处理措施,要由政府和企业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今年我们 主要推行A、B、C三类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
记者:如果政府收益、公司收入和出租车司机实际经营脱节,政府和出租车企业就会“旱涝保收”,经营风险都转嫁到司机身上。湖北是否存在有这种脱节?如果有,应该如何控制?
秦介飞:该现象在我省的局部地区少数企业的确存在。政府部门当然不存在经营业绩问题,主要是企业与司机之间应建立风险共担的的合同,尤其是企业要承担起经营风险、投资风险和安全风险。
记者:我们在其他一些地方感受到,出租车公司在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上有一个“真空”。出租车司机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在很多地方就出现了一些帮他们说话的小协会、小团体。这个问题,湖北省是否出现?是如何解决的呢?
秦介飞:社会中介组织的存在是合法合理的,非合法的中介组织不允许存在,我省曾经出现过一些不合法的中介组织,如武汉市。我们要健全中介组织,建立行业工会及协会并规范其运作,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花力气推行承包经营
推崇服务质量招投标
记者:那么,贵省出租车客运的经营权的投放方式和经营权配置方法倾向于哪一种?
秦介飞:投放方式要实行总量控制,凡新增加运力,必须经省政府批准。在经营权配置方法上,我们推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在部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取经营权有条件延续的方式。
记者:有人讲“经营权倒卖有利于行业的集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您觉得呢?
秦介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集约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不是因为倒卖经营权而形成的。倒卖经营权是以获取得益为前提的,只会造成行业混乱,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制止。
记者:但是,我们曾调查过,湖北十堰市每辆出租汽车5年期的经营权33万元;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不规范,相互“倒卖”现象严重,是否已经得到遏制,还是说这样也有一定的合理性?还有人传言,在武汉,企业与企业之间,目前每辆出租车的经营权的公开倒卖价格已由去年下半年的7万元,上升到了13万元。而黑市交易价格更高,最高达到35万元。
秦介飞:十堰市曾经采取过拍卖经营权的方式,五年期曾达到过21万,也存在有偿使用不规范和相互“倒卖”的现象。目前,全省倒卖经营权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有偿使用禁止使用拍卖方式,湖北省政府266号令明文规定“违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责令改正,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说,武汉市现已不再办理经营权转让手续。十堰的经营权有偿出让金已降至1.5万元/年。全省的有偿使用已统一了申报和审批程序,已基本得到规范。
记者:我国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归纳起来有四种:一是公司化管理模式;二是挂靠经营模式;三是松散型联合体管理模式;四是个体经营模式。如果理想一点,您会选择哪一种?
秦介飞:在现阶段,公司化管理模式是可行的。个体经营模式适合于小城市,挂靠经营模式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属于一种过渡性质的经营模式;松散型联合体管理模式问题较多。
记者:据悉,武汉近80%以上的司机是挂靠经营和买断经营,司机是实际意义上的投资人,这种模式发展下去将会是什么状态?
秦介飞:你说的挂靠经营与买断经营占80%,现在已经是历史了。如果任由以前那种模式发展,会导致企业与驾驶员关系更加复杂,矛盾难以调和,问题的根源难以得到解决。
从今年6月份开始,武汉市已经大力推行承包经营,全市统一A、B两个合同,预计9月份会基本完成,这种买断的模式会得到根本的改观。
记者:企业一旦取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便成为产权的实际拥有者,政府对其基本没有约束、监督和控制的手段。尽管国家的有关条例从资质管理、营运服务与管理的角度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对企业是否有健全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对企业间幕后交易、违规、高价转让经营权,对企业任意转移经营风险、增加司机负担等并没有明细具体的管理依据来约束、监督和处理。这类问题是否能够顺利解决?
秦介飞:政府与企业之间要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对企业间幕后交易、违规、高价转让经营权,对企业任意转移经营风险、增加司机负担等通过签订合同来进行约束。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企业政府有权收回经营权。
记者:有业内人士认为,出租车是一个无需太多信息、管理、高科技投入以及巨额资本的行业,非常适合个体经营,建议政府全面放开市场,全面推行个体经营模式。您认为如何?
秦介飞:政府全面放开市场是不可行的,全面推行个体经营模式在现行体制、法制、道德环境下也是不可能推行的,我们主张规范化、集约化公司经营,但是我们并不否定个体经营模式。
记者:为打造规模企业和知名品牌,您认为湖北一些中大型城市中出租车业企业联合的意义大不大?可能性有多大?
秦介飞:我们认为,在像武汉这样的大型城市中搞出租车业企业联合意义重大,而且可能性相当大,我省的联合重组在武汉、十堰已有先例。
记者:我们在武汉发现,司机往往老是在乘客上车前问一句:“哪里去?”,这在北京会被认为是一种拒载的前兆,你们对这种现象注意过没有?
秦介飞:招手停车后乘客已与驾驶员形成一种合约关系,驾驶员应在乘客上车后再询问目的地。我们的出租车服务规范要求“上车问路”,如果在上车前乱问很可能是拒载前兆,如果普遍存在这种问题,我们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出租客运须体制顺畅
未来致力于五大目标
记者:曾有业内人士说:“出租车行业内部问题多种多样,其直接原因虽然各有不同,但深层原因却无不和体制相关。”,这句话您如何理解?
秦介飞:出租车行业内部存在的问题的确与体制有关系。因为体制不顺,造成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不能出台,至今出租车行业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因为体制不顺,造成部门之间互相扯皮,职责不明。
记者:这些年来,贵省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监管作了一些探索,那么,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是否已经形成?为什么?
秦介飞:目前,我省统一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已基本形成。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02]44号文、《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省政府266号令)都明确规定了“城市出租汽车归口交通部门管理”,2003年1月省编委鄂编函[2003]2号文批准设立湖北省交通厅客运出租车管理办公室。2006年又成立湖北省客运出租汽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总的来说,管理体制已经理顺,政策制定有了保证,有利于管理机制的形成。
记者:湖北出租车管理实行市长负责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秦介飞:这是2005年底湖北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规范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确定的。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支持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保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实行市(州)长、县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这就是说,出租车管理要以块为主,地方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记者:您对湖北省出租车行业发展5年~10年的期望是怎样的?
秦介飞:未来5到10年,依据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现状和主要问题,我省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应坚持六项原则,致力于实现五大目标。
六项原则是:
1.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原则。把促进我省出租汽车客运的加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行业管理的首要目标。
2.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在利益层次上,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其次是从业人员利益,再次是公司和政府利益。
3.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原则。加快法制建设,建立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完善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做到管理者有法可依,经营者有章可循。
4.以人为本原则。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提高管理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加强信用建设,广泛、深入、持久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整体文明程度。
5.充分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原则。敢于负责,简政放权,方便群众,提高科技含量,把行业管理重点转移到为经营者服务和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
6.尊重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原则。完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优化出租汽车客运运力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促进出租汽车客运与国民经济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统筹协调发展。
五大目标包括管理体系、管理队伍、管理机制、管理秩序和行业形象。具体是:建立“机构精简、责权明确、政令畅通、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体系;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队伍;形成“政务公开、办事高效、管理严格、监督有力、依法行政”的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机制;建立“标准统一、规模适度、主体合格、价格合理、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树立“标志齐全、车况完好、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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